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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葛令良
    2019-01-24 20:54:27   转载

     


    各父老乡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请全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所进行申报信息。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制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注:现役军人需补充以下几点:1、高中毕业生直接考取军校的在读生家属依然纳入采集对象(以军校通知书为准);2、已经毕业于军事院校在部队服役的干部家属也依然纳入采集对象。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

    三、采集时间和地点

    (一)采集时间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8日主动前往采集点申报信息。

    (二)时间安排及采集地点

    1、鸭子塘社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4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2、箐门村: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7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3、桃源社区: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20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4、岔冲村: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2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5、拖姑村: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4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6、铁家湾村:2018年11月25日-2018年11月26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7、大水塘村: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地点:桃源乡民政所。

    四、所需材料

    申报采集对象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按以下类别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一)退役军人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转业证、离退休证、退伍证、复员证。其中,立功受奖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件,残疾军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伤残民兵民工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三)持证“三属”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四)现役军人家属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军人有效证件号码,现役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与现役军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五)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无任何证明材料的,可先行登记,暂时不予采集。

    (六)外出不在家的可委托家人办理,委托人需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电子照片,被委托人需带着委托人的书面证明资料、电子照片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

     

     

                                                                           桃源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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